2月23日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綜合司司長孫守亮表示,為加大綠色投資激勵,將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綠色金融政策,落實綠色稅收優惠,推動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推動建立環境信用的信息共享機制和結果運用機制,將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于綠色信貸、市場監管、價格調節等領域,不斷完善綠色投資激勵機制。
推進現代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政府調控和市場機制都是不可或缺的,經濟手段也非常關鍵,當前形勢下,運用市場手段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調節激勵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我國在運用財稅金融工具、搭建市場交易平臺、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創新經濟政策工具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孫守亮介紹,綠色財稅金融作用不斷增強,據初步調度,截至2021年底,我國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16萬億元。環境保護稅相關工作有序推進,2020年全國入庫總額207億元。2018年以來,因低標準排放污染物享受減稅優惠累計超過100億元。我國綠色信貸余額從2013年的5.2萬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15.9萬億元,清潔能源產業綠色信貸余額突破3萬億元。
海南省綠色金融研究院研究員云祉婷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自市場啟動以來,綠色債券產品創新豐富,為服務各項重大戰略提供了有力支持。2021年,綠色債券在服務“雙碳”目標實現,支持長江經濟帶發展、保護黃河流域生態系統、助力海南自貿港建設方面也積極有為。綠色金融債券一方面可有效融通供需兩側,擴展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間接支持各類綠色產業及項目發展;另一方面在發行審核方面較為便利,已發行的債券可納入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范圍。
此外,環境權益交易市場也在不斷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順利收官,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1.79億噸,累計成交額76.61億元。生態環境部還持續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2021年1月至11月,全國14個試點地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總金額超10億元,其中一級市場占比60%,二級市場占比40%。
遼寧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劉佳奇對《證券日報》記者指出,為鼓勵環保企業創新成長,金融行業還有諸多創新模式,如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信貸,加大對于低碳項目、綠色轉型項目、碳捕集與封存等綠色創新項目的信貸力度,以及發展碳期貨等金融衍生品,通過交易為碳排放合理定價。或是通過出臺相關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環保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增強企業自身融資能力。
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也在不斷深化,2021年在水污染防治資金中,安排長江、黃河補償引導資金分別達到了20億元、10億元。支持地方推進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在水污染防治資金中安排補償獎勵資金6億元。
環境經濟政策工具也得到進一步豐富,2021年11月印發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包括932項“雙高”產品、159項除外工藝和79項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引導企業低碳綠色轉型發展。據初步統計,2018年以來為購置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相關設備的企業免稅超百億元。
“下一步,我們將以更大力度抓好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建設,做到政策手段和市場手段雙管齊下,創新制度、優化方法、加大儲備,切實把激發市場活力這篇大文章做實做優,做出好的成效來。”孫守亮介紹,具體有以下四方面發力點:
一是持續完善綠色財稅和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開展脫硫脫硝除塵排放、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企業享受所得稅稅收優惠。積極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
二是加快推進碳排放權等市場化交易。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管理。繼續深化規范排污交易試點。
三是不斷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快建立長江、黃河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四是強化運用政策工具。建立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體系,積極推動綜合名錄的應用,建立環境成本合理負擔機制,努力使綠色產品、綠色技術、綠色工藝獲得更大的市場空間。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