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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記者趙青通訊員吁青田強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司法巡查工作規劃(2023-2027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對五年司法巡查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進行明確規劃,細化目標任務,明確機制舉措,為推進新時代全省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紀律作風保障。
《規劃》強調,要突出司法巡查工作政治性和業務性特點,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工作方針,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再上新臺階。
努力實現政治監督和業務監督進一步深化、巡查全覆蓋質量進一步提高、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進一步強化、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規劃》要求,要持續鞏固深化政治監督和業務監督。堅持把政治監督擺在首位,聚焦各級法院黨組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督促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能力。
緊緊圍繞“綜合提升全省法院審判質效”主線深化業務監督,對提升優化“一降兩升三優化”審判質效指標、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強化訴源治理、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清理等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
《規劃》明確,按照“一屆任期內對下一級法院巡查一遍”的原則,每年開展2輪常規巡查,適時開展專項巡查、機動式巡查和巡查“回頭看”,推進司法巡查全覆蓋。
要構建司法巡查、巡視巡察內外互動監督格局,持續探索建立上級法院派員參與地方黨委巡視巡察下級法院的工作機制。
要強化巡查整改和成果運用,把解決問題與推動提升工作水平結合起來,將抓好巡查成果運用融入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從嚴管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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