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涉金融案件開展專項清理行動,既是切實打擊規避金融債權執行行為的重要舉措,也是維護本地金融市場安全,強化司法服務職能的重要體現。日前,永登縣法院執結了一起涉金融案件。
2015年,借款人魯某向永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申請貸款23萬元,并以房產抵押,但貸款到期后未按期還款,故被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魯某歸還貸款和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魯某仍未歸還欠款,永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遂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魯某始終下落不明,永登縣法院行執行法官上門核實魯某所抵押的房產,并張貼公告,擬強制執行該房產,魯某家人主動到永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歸還部分貸款。
據了解,自永登縣人民法院涉金融不良資產案件專項清理工作專班成立以來,工作人員加大審執力度,特別是加大被抵押房產核查力度,做到“快查、快評、快拍”,現已核實房產37套,進入評估拍賣程序7套,迫使4名當事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查詢財產200余人次,凍結銀行賬戶近千余個,司法扣劃金額近百萬元,核查失信被執行人員身份信息50余人,已向社會曝光18人,拘傳30余人次,形成了強大的執行威懾力。
(文章來源: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