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為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醫療人員管理規定》)落地實施,7月4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舉辦《醫療人員管理規定》宣講會。合作區各醫療機構、醫療業界等代表共40余人參加會議。
《醫療人員管理規定》經珠海市第10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法規明確允許符合條件的澳門15類醫療人員在澳門從事相關執業活動滿2年后,經注冊并取得執業證書,便可在合作區范圍內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在澳門從事五年以上臨床工作的澳門中醫生,可以申請在合作區設立中醫診所并執業,合作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受理后,參照申辦中醫診所相關規定辦理。合作區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聘用澳門醫療人員的管理和培訓,不得任用未注冊的澳門醫療人員從事相關執業活動,也不得超出經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期限安排澳門醫療人員從事相關執業活動。
會上,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副局長馮方丹對《醫療人員管理規定》的內容作詳細講解。她強調,在法規即將實施的背景下,合作區醫療機構將面臨全新的挑戰和機遇。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將繼續深化貫徹“放管服”改革工作,幫助合作區醫療機構厘清聘請澳門醫療人員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時她也鼓勵合作區各醫療機構引進更多澳門醫療人員到合作區執業,提供更多具有澳門特色的醫療服務,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推動琴澳醫療融合發展。
與會的合作區醫療業界代表對合作區出臺的法規表示非常期待,希望琴澳未來在醫療事業上能進一步融合發展和緊密合作。合作區醫療業界代表還就澳門醫療人員招聘途徑和用人制度、兩地醫師職稱評定的標準、執業醫師考核、相關福利政策等方面積極提出問題,與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就合作區的醫療服務供需和發展前景進行了互動交流。
(文章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