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作為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將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加大力度利企便民,值得期待。
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縱觀《意見》,在廣泛聽取市場主體和各方面意見建議、深入認證的基礎上,提出了十方面、百余項改革舉措。通過先行先試、創新實踐,這些有助于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舉措,將為全國持續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積累經驗、樹立標桿。
營商環境是生產力,優化營商環境能解放生產力、提升競爭力。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推出一系列務實舉措,我國的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市場主體不斷壯大,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明顯提升。因此,越是懂得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就越明白深化改革、持續優化的意義,也越需要在更深一層、更進一步、更高質量上下功夫、推新舉、求實效。
應該看到,當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仍面臨不少困難問題,亟需進一步聚焦關切,把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培育好。這就需要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破除招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隱性門檻和壁壘;要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范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方便市場主體辦理名稱登記、信息變更、銀行開戶、注銷等相關手續;要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推動分階段整合規劃、土地、房產、交通、綠化、人防等測繪測量事項;要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推行涉企事項“一照通辦”,全面實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兌現……凡此種種,每一項舉措都不是籠而統之的規定,而是精準務實的辦法,其針對性和普惠性較強,能夠直接回應市場主體期盼、直接服務產業發展、直接助力經濟民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試點城市選在北京等地,一方面是因為,這些城市的改革基礎好、積極性高,有利于推進深化改革;另一方面是因為,這些城市有條件、有能力率先探索,在政策落實落地上可行性更大。更重要的是,通過試點改革,需要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并在總結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逐步在更大范圍內復制推廣。這意味著,北京等六城市,責任重大,任務艱巨,惟有貫徹落實好《意見》中的改革舉措,因地制宜、創造實施,有序推進、走深走實,才能促進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打造制度創新的高地,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好基、鋪好路。
優化營商環境,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只能不斷深化,不能松懈停步。我們相信,隨著相關政策落實落細,我國營商環境會越來越好,各市場主體會越來越有信心,經濟高質量發展也一定會行穩致遠。
(裘 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