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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證券同業公會6月15日公布,經公開市場統計,2023年5月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從業人員共收到各類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及自律性監管措施(以下簡稱“監管處罰”)函件27張,涉及15家證券公司及26名相關從業人員。
從業務領域來看,涉及經紀業務函件10張、投行業務函件6張、研究報告業務函件5張、資管業務函件3張、執業行為函件1張、信息系統函件1張及從業考試作弊函件1張。
從出具監管處罰的主體來看,證監會出具行政監管措施3張,證監會派出機構出具行政監管措施21張,證券行業自律組織出具行政處罰或行政監管措施3張。
從處罰措施看,監管處罰措施包括3張責令改正、1張行政處罰、1張限期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20張警示函、1張書面警示及1張監管警示。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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