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推動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惠及更多人民群眾,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有效降低醫療費用負擔。
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于2015年5月開始試點,2017年7月推廣至全國。購買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限額2400元/年(200元/月)。針對此次的范圍擴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為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經過充分調研并商有關部門,決定擴大適用保險產品范圍。
【資料圖】
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范圍擴大
《通知》顯示,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范圍擴大至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主要險種,增加了產品保障內容,提高了靈活性。針對既往癥等人群保障不足的現狀,要求將其納入醫療保險承保范圍,開發保障額度更高、責任更豐富的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產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將建立投保人信息賬戶,為稅收抵扣提供便利。
此外,《通知》還要求人身保險公司進一步暢通銷售渠道,提供便捷服務,做好信息披露,讓人民群眾愿意買、買得到、買的對。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將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范圍擴大到商業健康保險的主要險種,包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讓人民群眾有更多選擇。不再設計標準化條款,充分考慮消費者需求,增加產品保障內容,提高靈活性,僅對既往癥人群設置承保要求,其他產品設計內容均交給市場主體。同時強化事后回溯分析,確保定價合理、經營可持續。
二是針對目前既往癥人群保障不足的現狀,要求將其納入醫療保險承保范圍,允許人身保險公司針對既往癥人群設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結合自身經營能力和市場需要開發保障額度更高、責任更豐富的產品。鼓勵開發針對既往癥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長期護理保險、疾病保險產品。
三是擴大產品被保險人群體,投保人可為本人投保,也可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四是對人身保險公司所有者權益、償付能力充足率等提出明確要求,確保經營主體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五是通過行業統一的商業健康險信息平臺為投保人建立信息賬戶,記錄其投保的所有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信息,方便消費者即使購買不同公司的產品,亦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稅收抵扣。
人身險保險公司需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此外,通知針對信息披露做了明確要求,通知顯示,經營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的人身保險公司需要在保單中明確告知投保人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等內容;在公司官網“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子欄目中公示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的產品名單,并于每年3月31日(含)前披露上一年度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業務整體和分產品的原保險保費收入,以及醫療保險業務整體和分產品的綜合賠付率指標。
同時明確,人身保險公司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含)前,向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報送上一年度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經營報告,經營報告作為年度產品總結報告的單獨附件,內容應當包括:分險種和分產品的承保、理賠、回溯分析情況,存在的風險和問題,以及相關改進措施等。回溯分析應當重點關注實際賠付率、發生率和費用率等指標與精算假設的偏差。在日常經營中遇到重大風險和問題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向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報告。
該通知將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下一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貫徹落實,指導人身保險公司抓緊推出相關產品。二是督促人身保險公司提高專業能力,加大人才隊伍、信息系統建設等資源投入,確保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健康發展。三是強化監管,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動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規范發展,引導人身保險行業不斷提升專業能力,更好地滿足多樣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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